发布时间: 2010-01-25 09:59 来源: 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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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瞭望》新闻周刊报道,有关主管部门刚出台了一个关于加强和规范各地政府驻京办事机构管理的红头文件。信息显示,在未来6个月内,数千家驻京办将被撤销完毕。(1月25日 《武汉晚报》)
驻京办,一个富有中国“特色”的名词,随着一部《驻京办主任》的官场小说风靡一时,更是走进了大众的视野。但令人遗憾的是,从它走进公众的视野之时开始,它所携带着的却是诸如“腐败的温床”“钱办”等不太雅观的标签。
此则报道一出,初看之后,笔者亦认为其中疑点甚多。
第一,为何报道要说有关主管部门,而不直接指出具体的部门。说有关主管部门这本身就涵盖着诸多的不确定性,同时也是一种缺乏底气的表现,这也就说明在这件事情上还有很多困难没有克服。
第二,报道说6个月内撤销数千家驻京办。6个月,这个时间期限是不是有点不切实际呢?答案当然是肯定的。其实,撤销驻京办的难度亦相当于正在进行的足球打黑风暴,在其背后都交织着各方的利益博弈,涉及的政治经济等各方面。就驻京办来说,其所牵涉的方面就包括国务院下属的各部委、各省市地区、北京市政府等,可见这个问题所涉及的人员、资金定不会是一个小数字,所以要说在6个月内完成撤销,必然是相当困难的。
然而,驻京办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公认的一个问题,由此滋生的众多腐败问题也日益引起舆论的关注。溯其源流,驻京办是我国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出现的一种机构,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其产生的根源是国家财政权的集中性,地方财政权力过小,以及地方经济建设项目的中央审批程序。
在此我们可以联系现今仍在热议的拆迁条例和房地产市场,之所以房地产市场逆势直飞上扬,强制拆迁屡屡发生,其根源在于房地产已经成为众多城市的经济支柱产业,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这本身就是地方政府对财政权的“另类争夺”,才会置民众怨声于不顾。
因此,要彻底解决驻京办问题,必须从中央部门改革开始,下放各部委的权力,逐渐增加地方的财政权。否则,就算是强制性撤消了驻京办,“异样”的驻京办也会“半地下式”的存在。
稿源:荆楚网
作者:谭海生